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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全市县区妇联主席工作研讨会开发区发言
发布日期:2015-09-01 17:42:41    作者:

关于如何创新开展基层妇女工作的

意见建议

                              滨州经济开发区妇工委    盖娜

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妇女事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当今社会的发展对妇女干部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如何做好新时期下的妇女工作,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紧扣工作大局,坚持正确定位 

(一)要紧密围绕党政中心开展工作

各级妇联组织要切实把妇女工作放到工作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去发展,紧紧围绕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发挥妇联组织职能作用,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广大妇女进行正确的政治引导,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上来,使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更加畅通、纽带更加牢固、社会支撑更加坚实。 

  (二)要切实把握新时期妇女新诉求

一方面,妇女发展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获得经济社会资源和发展的机会增多,为妇女实现新的进步和更高层次的参与创造了更加有利的外部条件;另一方面社会结构分化加剧,导致不同利益的妇女群体大量涌现,妇女群体差别性的需求对广大妇女干部和妇联组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只有广泛听取民声,深入调查民情,集中反映民意才能在利与不利中争取主动,在为与不为中寻求突破,在变与不变中寻求创新。使妇女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三)要积极争取党委重视与支持

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要积极争取党委重视,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妇女工作,反映妇女动向。妇女干部要积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对妇女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牵头、各方参与的妇女工作格局,支持妇联组织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要高度重视女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使用女干部,大胆提拔符合条件的女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保证女干部的参政比例,促进更多的优秀妇女人才脱颖而出。 

 二、围绕科学发展,充分履行职能 

  妇女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突出重点,创新思维,切实担负起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责任。

(一)要着眼发展,把促进妇女参与经济建设作为第一要务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妇联工作的永恒主题。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与相关单位协调、沟通,推动小额贷款真正落实到基层,扶持和引导受贷妇女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等产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城乡发展;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和推进各种对接帮扶机制,通过科技文化、实用技术和劳务技能培训,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引领农村妇女走科技致富、创业致富的道路;要把激励创业、推进就业作为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拓宽创业就业渠道,加大就业指导,引导广大妇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要继续深化 “巾帼建功”创建活动,激励广大女职工岗位创优,岗位成才。 

(二)要着眼稳定,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最大责任

各级妇联组织要从广大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积极争取政策,着力解决妇女儿童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妇女儿童利益协调、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使维权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要密切关注失地失业妇女、城乡贫困妇女、老龄妇女、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积极协调各方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帮扶救助,继续实施好“贫困母亲”、“春蕾计划”等公益项目,尽心竭力为妇女儿童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妇女儿童的心坎上。  

(三)要着眼民生,把引导妇女共建和谐社会放在突出位置

家庭是社会文明和谐的基石,也是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创建的优势领域。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引导妇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践行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进一步弘扬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等良好社会风尚,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要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以家庭和谐促进邻里和谐、社会和谐;要充分发挥广泛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妇女的思想教育、情绪疏导、矛盾化解等工作,引导广大妇女正确对待改革发展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要积极开展以关爱妇女儿童为主题的社会活动,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具有时代特色,影响大、有创意的纪念活动,充分展示妇女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努力营造男女平等、共创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原则,着力推进“有人干事、有阵地做事、有钱办事”的基层组织“三有”建设。真正把妇女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妇女工作推进开展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热爱的“温暖之家”,为妇女群众实实在在地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一)配齐村居女干部,“有人干事”注重能力提升

一是基层组织力争实现全覆盖。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争取党工委和管委会支持,密切配合党群部等相关部门,在用好政策、专职专选、宣传培训、推优荐才等环节上狠抓落实,着力推进女性进村“两委”工作。将一批政治素质高、有文化、懂技术、善管理,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又热爱妇女工作的妇女骨干,充实到妇女基层组织中,进而增强妇女基层组织的影响力和战斗力。

强化阵地建设,增加组织凝聚力各级妇工委要充分利用“妇女之家”组织社区党员、妇女群众学习党在不同时期的方针政策,发挥基层妇联组织优势,为全区妇联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各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全方位地发挥组织优势。

、基层组织经费投入逐步实现制度化

一是主动作为,确保主要活动有经费。争取经费在区级妇女工作经费投入中,实行“财政预算发一块,一事一议拨一块,年终考核奖一块”的投入原则,坚持经费使用严格把关,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主要活动有经费,充分调动妇女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二是认真谋划,推动解决基层妇联工作经费。虽然开发区妇女工作经费较为充足,但也尚未实现全国妇联提出的“按妇女人均1元标准,将妇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的指示要求落实甚至在办事处和村居两级基层组织中,目前还存在妇女工作经费短缺的现象,越到基层,任务越重,经费越少。这也成为制约基层妇女工作深入高效开展的重要因素。经研究决定对经济条件较好,目前配备工作经费已达到或超过人均一元的村镇,适当提高经费配备比例;经济相对薄弱的,逐步努力落实一元钱工作经费。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推动全面落实。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开发区妇工委将在区党工委和市妇联的领导下,带领全区妇女群众,探索创新,再接再厉,全力做好全区妇女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争取做出更加贴近妇女实际,更加适合妇女特点的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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