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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学发展观 做到“四个准确”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魏汇婷)
发布日期:2009-04-24 16:12:10    作者:admin

惠民县妇联  魏汇婷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进一步明确了妇女运动发展的指导原则,并赋予了新的理念和内涵,使我们对妇女发展道路、模式和战略更加清晰,对妇女工作的思路、方向和重点更加明确。通过新一轮解放思想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认为作为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妇联工作全局,工作中做到“四个准确”,即:准确定位妇女工作的新思路;准确选择服务中心的切入点;准确把握服务妇女的落脚点;准确掌握妇女事业的重要支撑。

      一、践行科学发展观,准确定位妇女工作的新思路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国家采取了一系列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惠民政策,作为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必须敏锐地领会精神实质,在思路上实现“六个转变”,即:工作重点由服务经济增长为主转变为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工作内容由组织妇女参与建设为主转变为推进妇女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工作方式由开展活动为主转变为开展活动与为妇女儿童多办实事并举;组织建设由纵向为主转变为构建纵横交错的组织网络;工作方法由突出几个重点群体为主转变为统筹兼顾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不同层面妇女的利益和共同发展;工作作风由组织具体的活动和召开会议部署为主转变为加强调查研究,加大服务力度,推动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总之,践行科学发展观,要以发展思路上的改变推动发展实践中的创新,务求妇女工作发展上见实效。

      二、践行科学发展观,准确选择服务中心的切入点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妇联组织要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发展、促发展的自觉性,准确选择服务中心的切入点。首先要统筹兼顾。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妇联对于统筹兼顾应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一是呼吁各级党政对妇女及妇女工作的统筹兼顾。呼吁政府统筹社会事业发展的同时,更好地兼顾妇女发展;统筹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好地兼顾妇女生存及妇女工作的经济环境;呼吁党委统筹政治发展的同时,采取适当倾斜的政策,兼顾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愿望;呼吁人大监督一府两院重大事项及执法情况的同时,更好地兼顾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落实;呼吁社会,男女两性和谐进步。另一方面妇女工作要做到统筹兼顾。正确把握妇女发展与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妇女工作与全局工作的关系,把统筹妇女发展置于全县发展的大格局中定位、谋划。二要突出重心。统筹兼顾不是平均主义,要有重点。把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和促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作为工作重点,这是妇女发展的大局,也是妇女工作的大局,更是和谐社会的大局。三要把握机遇。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为包括妇联组织在内的社会组织扩展管理与服务社会的空间,为我们更好地服务大局创造了条件。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及推动惠民发展的“四大战略”,县妇联今后将实施“四大工程”: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及“新型女农民培育工程”,利用培训网络培训3000名农村妇女,学习种、养、加实用技术,培养一批种、养、加女能手,发展一批妇女创业带头人,规范一批巾帼示范基地;围绕“工业兴县”战略,开展“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工程”,利用县妇女就业培训基地,根据用工企业需求,借助“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对2000名妇女进行缝纫技术、纺织技术、食品加工、绳网加工培训,协助光星箱包有限公司等企业招工1000人,同时,继续为下岗女工联系手工加工活;围绕“省级文明县”创建,实施“巾帼文明工程”。开展“巾帼文明村”“巾帼文明岗”“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在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开展“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县”活动,以国家级“巾帼文明岗”授牌及现场观摩交流等形式推进创建成效。

      三、践行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服务妇女的落脚点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核心是以人为本。具体到妇女工作中就是把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作为妇女工作之“根”,把实现广大妇女的根本利益作为妇女工作之“本”。工作重点着眼于妇女的需求,工作措施致力于妇女的发展,工作成效用来检验妇女发展的成果。服务妇女,为妇女做好事办实事是妇女工作的落脚点。今后县妇联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方法,扎扎实实为妇女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一是关注弱势群体生存权的维护。开展“贫困母亲救助行动”、“春蕾计划”、“爱心妈妈牵手孤困儿童”活动,年内帮助50位贫困母亲、50位春蕾女童、救助50名孤困儿童,帮助她们上致富项目,力所能及地解决她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呼吁关注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使他们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二是关注强势群体发展权的维护。妇女工作者、妇女干部、女企业家等一批妇女佼佼者,她们发展的要求更迫切,愿望更强烈,更需要“娘家人”的关怀。关爱女企业家。一方面充分发扬她们勇于争先、拼搏敬业、百折不挠、乐于奉献等精神品质,影响带动广大妇女成才成长。另一方面为她们服务,组织活动,提供交流平台;与金融部门开展信贷活动,扩展融资平台。关爱妇女干部。加大女干部培训力度,扩展女干部交流的平台,加大培养推荐女干部力度,促进女干部成长。借两纲终期监测评估之际,呼吁政府切实推进两纲中妇女参政指标的实现。女后备干部的比例,各级班子中女领导干部的比例,农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的比例,农村妇代会主任享受正村级待遇,并纳入农村干部财政补贴发放范围等等,推动这些问题的逐步解决,自然而然地拉近了妇联组织和女干部的距离,提升凝聚力,影响力。三要带“中间”,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之中,发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精神,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创造新业绩,树立新风尚,争做时代新女性。

      总之,让妇女群众亲身感受到、亲自了解到妇女组织为她们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由于妇联的参与,“两纲”多少项指标得以实现;因为妇联再就业工作,有多少妇女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多少妇女成为创业带头人、科技致富女能手,又有多少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

      四、践行科学发展观,准确掌握妇女事业的重要支撑

      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实施这一职能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男女平等。如何维护妇女权益、实现男女平等,唯一途径就是依靠、运用完善的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系。这是男女平等有力保障,也是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从科学发展观角度来理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就是在政治、经济、社会以及文化所有领域全面推进男女平等,实现男女平等和谐、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政策。把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是党和国家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建国以来一系列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延续和升华。当前,人们的“国策意识”还比较淡薄,还没有形成社会主流意识的一部分。首先是加大宣传力度。今后,我们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社会传播基本国策的丰富内涵、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要千方百计促进领导层性别意识的提高,将男女平等的观念纳入决策主流;要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国策意识,大力倡导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社会风尚,坚决抵制和消除各种侵害妇女权益和残害妇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增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社会的知晓率和认同度,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是推动《妇女发展纲要》的落实。充分发挥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督促、联系作用,在妇儿委的领导下,协助督促政府,加大对两纲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力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力争完成终期监测评估的各项指标。

      《妇女权益保障法》是维护妇女权益的根本大法,呼吁立法、执法机构,进一步充实细化法律条款,加大执法力度,使其成为一部体现时代精神,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具有较强执行力的法律。加大对重点维权案件的接处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满足妇女倾诉需求,及时解决妇女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健全社会化维权网络建设,强化职能,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联合办理,集中处结,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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