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全省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参与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质效。近期,省妇联、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联合对在全省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巾帼调解员”、妇联“法律明白人”进行通报表扬。其中,我市推荐的6名优秀“巾帼调解员”、4名优秀妇联“法律明白人”受到省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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