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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同志在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暨生态文明村创建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1-04-12 20:22:16    作者:admin

(2011年4月12日)

同志们:

      在“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暨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基本改变全市农村环境脏乱差状况,使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有一个大的提高。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全市迅速掀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高潮。会上,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生态文明村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大家讨论修改后要尽快以两办名义下发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刚才,我们一起观看了威海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专题片,相信大家都深受启发,深受教育。稍后,滨城等4个县区和市交通运输局等3个单位还要发言,各级各部门都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下面,我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

      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今年春节,温家宝总理到山东视察时,对改善农村环境,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以来,省委姜异康书记、姜大明省长几次深入农村视察工作,都对改善农村环境作出重要指示。近一个时期,邓向阳书记、张光峰市长多次视察农村环境和林水会战,先后几次在外市整治农村环境的经验材料上作出批示。昨天,邓书记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讨论稿)上又作出重要批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历史的必然,是转方式调结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势在必行。应作为市委、市政府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订好规划,树立典型,由点到面、由易到难,逐步展开,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部门都要有任务、有压力、有目标,坚决打好这一仗。”邓书记的批示,高屋建瓴,不但强调了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指明了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的办法和措施,并且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村基础建设,农村路、水、电、气、房等硬件设施得到很大改善,公共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特别是2008年以来,全市大力开展林水会战,组织实施十大工程,累计投资近25亿元,完成各类水利工程2032项,土石方9768万立方米,清淤疏浚渠道、河道5839公里,建设标准化水利方田39.2万亩,开发治理中低产田35.6万亩,新增蓄水能力1.1亿立方米;完成成片造林68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林网105万亩,建设绿色通道4373公里。去年6月份启动村庄绿化及环境整治工作以来,共清理“三大堆”7045处,拆除乱搭乱建1872处,村庄植树106万株,硬化道路32万米。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市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状况依然突出,主要表现为“五个不相适应”:一是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相适应。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果占全市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生活在脏乱差环境里,长期得不到改善,就不能叫以人为本;如果“城市象欧洲、农村象非洲”,城乡环境反差大,就不能叫协调发展;农村发展严重滞后,必然阻碍城市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辐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就难以实现。二是与“两区”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不管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还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两个国家战略都有一个共同目标,就是高效生态。如果农村仍旧是进不来、出不去,白天尘土飞、晚上一摸黑,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圈舍随意搭、人畜不分家,这样的环境又怎么谈得上是高效生态?三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村容整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字”方针要求之一。这些年,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等方面我们下的功夫都不小,成效也很大,但在“村容整洁”方面,农村脏乱差现象仍然没有根本改观,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仍然还有很大的差距。四是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要求不相适应。今年,我市将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并积极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城市文明可以带动农村文明,农村文明又会推动城市文明,二者相互促进、密不可分。当前的农村环境,尤其是城中村、城郊村,与创城工作的标准、目标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抓不好将直接影响创城结果。五是与农民群众的期盼需求不相适应。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观念的变化,群众对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他们也十分期盼城市人便捷高效的生活,向往城里人整洁优美的环境。当前的农村环境已不能够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因此,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是形势所迫,是当务之急,是群众所需。

      可以说,农村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面,既是新农村的直观体现和重要标志,也是改善民生、塑造民风的有效载体。放眼全国,经济总量落后于我省的四川、重庆等西部省市早在2006年就采取了一系列村容村貌整治的行动,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纵观我省,威海、临沂等兄弟市分别选准不同的突破口进行农村环境治理,实现了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的协调推进。对于威海的做法,我们已看了专题片;对于临沂市的做法,省里已决定,今年要在临沂市蒙阴县召开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现场会。就我市而言,农村环境问题已成为我市整个新农村建设最突出的薄弱环节,与我市持续快速发展的整体形势不相称,与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在全省的位次不相称。因此,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刻领会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正确分析当前我市农村的发展形势,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切入点,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作为推进“两区”开发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执政为民、取信于民的德政工程,明确方向,强化措施,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涉及领域广、工作难度大,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科学规划,政策扶持,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生态文明村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突出重点领域,把握关键环节,抓点促线带面,确保实现既定目标,取得明显成效。

      (一)明确任务。这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时间为三年。按照绿化、净化、硬化、美化、亮化“五化”标准,今年重点整治100个村。这100个村是底线、是最低数,要确保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同时,整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沿国省道、高速公路的村庄要全面推进,有条件的要早干、多干。早干好于晚干,多干好于少干,因为早晚都要干,都要完成。明后两年视工作进展情况,每年重点整治100至300个村,确保建成生态文明村。整治范围分重点区域和普及区域。重点区域主要是205、220国道,永莘路、疏港路等省道,长深、荣乌、滨德等高速公路,以及其他主干线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村居;乡镇(街道)驻地周边、旅游景区周边、县区村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合村并居点。这一区域的村庄要以“五化”建设为主要内容,打造高标准的生态文明村居。其他区域是普及区域,重点开展以绿化、净化“两化”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提升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科学制定三年工作总体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年度、落实到乡镇、村居。

      (二)把握原则。主要是遵循好“五个原则”。一是规划先行。对确定的生态文明村,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五化”标准,因地制宜编制综合整治规划,为实施整治提供科学指导。二是先易后难。各县区、乡镇(街道)要优先选择规划布局好、经济基础好、村级班子好、群众基础好的村作为首批示范村,选择“五化”当中条件最具备、群众最关心、突破最容易、最能见成效的环节入手,确保“打一仗胜一仗”,不做“半拉子工程”,不给整体工作留后患。三是尊重民意。农民是农村的主人,农村环境整什么、怎么整,农民最有发言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农村一线,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倾听群众的意见,尊重群众的意愿,不搞行政命令,不搞形象工程,不干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四是典型引路。要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要组织群众到工作进展快、力度大、成效好、群众得实惠的村参观学习,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典型示范,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五是分类指导。区分村庄自然环境条件、规模大小、经济强弱等不同情况,采用相应的简便易行的整治方案,确保环境整治效果。具体到每个村,整治什么,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一个模式,真正抓到点子上、抓住要害处。

      (三)严格标准。生态文明村是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村容整洁、环境良好”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形式。今天这次会议主要部署安排,围绕生态文明村建设抓好“五化”:一是绿化。主要是绿化村庄,加大村旁、路旁、宅旁、沟旁“四旁”绿化力度,真正做到“村在林中,林在村中,房在树中,人在绿中”。二是净化。主要是清理柴堆、粪堆、垃圾堆“三大堆”,解决脏乱差现象突出、卫生死角普遍存在、垃圾“围村、塞河、堵门”的问题,消除影响村容村貌、生态环境的“顽症”,达到柴垛归位、污水归池、禽畜归圈、垃圾归点的“四归目标”。三是硬化。这是“五化”的核心。既要从全市着眼,提高村村通柏油路或水泥路的通达率和延伸度;也要从村庄入手,对村内道路进行平整、拓宽,硬化街道路面,农户门前按统一标准配套排水设施。四是美化。就是整合村庄内空闲地、废弃宅基地,建设小型花园、公园或休闲绿地;扩挖、清理、衬砌坑塘、河道,建设生态水景区;配套农家书屋、健身广场等文化娱乐休闲场所。五是亮化。在村庄街道安装路灯,力争达到“路延伸到那里,路灯就亮到哪里”,改善村民夜间出行条件。有条件的村可在主要街道、重要标志物、村民活动场所实施塑造夜间形象的亮化工程。对于美化、亮化工作,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和一定的经济实力,要因村制宜,不搞一刀切,但重点整治的100个村一定要坚持高标准。这里还要强调一个问题,就是废品收购站点规划管理的问题,邓书记对此高度重视。前几天,王文禄秘书长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部署,市里还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安排。各级各部门要将废品收购点整治管理作为农村环境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不等不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尽快把这项工作启动起来。

      (四)加大投入。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保障最为关键。要坚持“政府补助、部门扶助、社会赞助、农民自助”的思路,多方筹集资金,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性投入格局。一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今年采取了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扶持,明后两年各级财政要列支专项资金,对创建达标的生态文明村进行补助,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加强对有关农业和涉农资金的整合,将农房建设改造、农村道路、安全饮水、电网改造、信息网络、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等项目资金,优先集中投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村建设。二要加大部门帮扶力度。为加快生态文明村建设,从今年开始,实行市(县)直部门帮扶活动。参与帮扶的市直、县区直部门,都要顾全大局、勇于奉献,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地完成帮扶任务。三要加大社会赞助力度。通过“村集体收入拿一点、市场运作筹一点、能人志士出一点、民营企业捐一点”等办法,鼓励引导社会各界通过捐款捐物、提供施工机械设备等方式,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要加大农民自筹力度。农民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体,也是最大受益者。要在广大群众接受的前提下,用足用活“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力出力,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建设美好家园。

      (五)健全机制。农村环境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虽然在短期内可以达到标准,但很容易产生反复。特别是在净化工作中,很容易出现“辛辛苦苦大半年、一夜回到整治前”的现象。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在全面整治的同时,着力在建章立制、长效管理上做文章。要指导整治村设立专、兼职的卫生保洁员、林木管护员和器材管理员,加强对农村环境和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要加快推进秸秆压块、秸秆还田、畜牧规模化饲养、沼气等清洁能源建设,加大改水、改气、改厕力度,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三堆”。要引导农民加强自我管理,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细分农户卫生责任区,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规范和约束村民行为,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效。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成立专业环卫队伍,整治村要建立制度、强化管理,做到“五个一”,即:有一套完善的农村垃圾管理、卫生评比等规章制度,有一支精干的村庄保洁员队伍,有一套提高农民环保意识的教育办法,有一套必备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有一套过硬的农村垃圾处理督查和奖惩办法,从根本上防止“脏乱差”状况出现反弹。

      (六)注重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20字”方针来科学摆布,统筹推进。一要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正确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关系,积极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培育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形成农林产品带动型、畜牧水产养殖带动型、商贸流通带动型、休闲旅游带动型、劳务经济带动型等特色产业村。二要与建设农村住房相结合。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大趋势,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对纳入农村居住工程建设规划和合村并居规划的村,以及近期将被撤并的村,要科学规划整治项目,避免前建后拆,造成资源浪费。三要与提升农民素质相结合。大力实施“农民素质提升行动”,努力提高广大农民就业、择业和自我发展能力,使之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深入开展“文明乡镇”、“文明生态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培养农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四要与路域综合开发治理相结合。市委、市政府已印发《关于强力推进路域综合开发治理的意见》。要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路域综合开发治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规划、建设、管理、水务、绿化“五个一体化”。五要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相结合。特别是滨城区、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的有关街道和城中村、城郊村,要在环境整治上出实招数、下硬功夫,坚决清除各类垃圾,全面消除卫生死角,在“五化”建设上做出表率。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能否顺利扎实推进,首要在认识,关键在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市里已经成立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考核验收等。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和这次会议的要求,切实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精心制定方案,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生态文明村活动顺利进行。

      (二)明确责任,真抓实干。各县区、各乡镇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区分管领导要靠上抓部署、抓指导、抓检查、抓落实。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不等不推不拖、亲自挂帅、全程参与。不要错误地认为,有部门包了,有依靠了,乡镇就可以甩手不管了。市直、县(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特别是有帮扶任务的部门单位要摒弃“强加给自己的任务”错误想法,把帮扶作为份内工作,真帮、真包、真支持,不搞形式,不走过程。要舍得拿真金白银,舍得把钱投下去,努力把所帮扶的村打造成区域内的亮点村、明星村。

    (三)加强宣传,浓造氛围。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都要开设专栏、举办专题节目,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扶持政策,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部门单位包村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标语、明白纸、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群众、发动群众,让群众看在眼里、听在耳里、想在脑里、记在心里、付诸行动。尤其是要把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移风易俗、参与环境整治的自觉性。

      (四)加强督查,强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硬任务,硬任务就需要硬措施来推进。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现场观摩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市考评办、市委农工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完善考核办法,加大工作调度督导力度,落实好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导、年终考核制度。每季度末,对市直部门、县区、乡镇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排序,除以文件形式通报全市外,在报纸、电视上进行公告;对工作不力的,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年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直成员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对工作先进县(区)、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达标村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奖励和补助。

      同志们,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我市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市委、市政府相信,有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有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我市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定能够顺利推进,一定能够取得丰硕的成果,全市农村环境一定会有彻底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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