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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兆宏同志在全市妇女创业就业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9-09-01 10:41:02    作者:admin
 
张 兆 宏 同 志
 
在全市妇女创业就业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2009年8月28日) 

 

同志们:

      今天,市妇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全市妇女创业就业现场推进会,非常及时、非常必要。这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配合推进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关注民生、服务妇女的自觉性。刚才,会议观摩了滨州“阳光大姐”家政服务中心、滨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命名了首批巾帼创业示范基地,与创业妇女签订了小额贴息贷款协议,这些实实在在的措施,对于进一步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坚持把创业就业作为推动妇女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积极争取劳动等部门的支持,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信息咨询、创业指导、就业援助、权益维护等活动,不断优化妇女创业就业环境,做了大量实实在在、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妇女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特别是各级妇联创办的“大姐”家政服务机构,成为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重要载体和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的妇联品牌。这是群团组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成功范例,也是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效途径。劳动部门做为政府主管部门,在支持妇女创业就业工作中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对全市各级妇联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同志们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就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迫切解决的民生问题,也是妇女面临的最直接、最紧迫的现实问题。各级妇联和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是党政所急。当前,我市正处在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就业是发展之要、民生之本、稳定之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就业是基础、是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增加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保持了我市城乡就业工作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把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头等大事,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创业就业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1-7月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04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6万人,“4050”等困难群体再就业4921人,新增劳务输出6.97万人,整体就业形势平稳。但是也要看到,就业压力大的局面还将持续,在短期内还不会出现根本改变。一方面就业人口供应总量较大。我市城镇实际失业人员已达3万人,加上新成长劳动力和未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需就业的人数约6万人,农村还有20多万剩余劳动力需向非农产业转移。另一方面企业用工需求还没有完全回升。特别是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相关行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较重,部分企业就业不稳定,部分农民工在城镇失业或回流返乡。全市就业工作正面临着空前压力,困难多,挑战大。在当前形势下,如何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已成为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稳定人心的重大问题,必须把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研究形势、搞好服务,千方百计促进创业、稳定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是妇女所需。妇女占人口半数,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创业就业是广大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保障妇女充分享有就业权,事关广大妇女生存发展的根本权益。近年来,妇女就业人数大幅增加,就业层次不断提高,劳动就业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妇女在全面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中实现了自身发展与进步。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失业人员中女性增多,女性创业难度大,女大学生、女农民工就业困难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影响和制约妇女发展的重要因素。推动妇女广泛、平等、充分就业,是广大妇女的强烈愿望,是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经济地位、实现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

      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是妇联组织的重要职责。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为党政分忧、为妇女解难的光荣使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团组织在促进创业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前段时间,在全市群团工作会议上,邓向阳书记要求群团组织要在保民生促稳定中发挥独特作用,把创业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促进创业,积极扩大就业,为妇联参与创业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各级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等机构吸纳妇联为成员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妇联组织义不容辞、大有可为。各级妇联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形势、把握机遇,把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作为服务大局、履行职能、推动工作创新的着力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做好工作,在推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中争取更大作为。

      二、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全力促进妇女创业就业

配合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既是党委政府交给妇联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妇联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强创业就业工作的部署,竭诚服务妇女创业就业需求,积极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

      (一)促进妇女创业就业要立足全市经济发展全局。近年来,我市坚持将改革发展、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与促进创业就业紧密结合,大力发展优势产业、特色经济,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创业和就业结构的改善。市政府坚持政府促进、市场引导、社会支持、自主创业原则,积极扶持创业、促进就业,优先鼓励发展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不断扩大创业就业领域。各级妇联组织要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了解掌握政策,把握重点领域,善于运用政府鼓励创业、扩大就业的政策和有利条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和扶持妇女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业、领域创业发展。

      (二)促进妇女创业就业要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创业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党的十七大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相关意见,就加快构建组织领导、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创业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提出了明确要求,鼓励扶持全民创业。滨城区被列入了我省重点扶持和培育的30个创业型城市,要求重点扶持和培植一批创业型企业和成功创业者,努力实现自主创业1人带动就业5人以上,创办1个企业平均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倍增效应。市妇联提出实施“巾帼创业行动”,积极培养扶持巾帼创业带头人,帮助城乡妇女自主创业,带动更多的妇女实现就业。各级妇联要切实强化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创新工作载体,搭建工作平台,积极营造妇女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妇女走自主创业的发展之路,带动更多的妇女实现就业。

      (三)促进妇女创业就业要关注重点群体。当前,群体性就业问题的叠加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企业职工稳定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民工流动就业、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就业叠加在一起。各级妇联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以女大学生、女农民工创业就业为重点,落实好相关政策,做好创业就业指导、见习及援助工作,鼓励引导她们转变就业观念,到基层、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就业,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同时,要特别关注城镇“零就业家庭”、贫困妇女创业就业,统筹推进城乡和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妇女和谐发展。

      (四)促进妇女创业就业要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各级各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优势,进一步完善妇女创业就业服务体系,根据妇女需求,开展技能培训、项目推介、岗位开发、信息发布、融资服务、跟踪扶持、权益维护等“一条龙”服务,全力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一要加大技能扶持。教育培训是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基础性工作。要拓展培训渠道,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培训纳入“阳光工程”、“星火计划”等政府培训计划,提高参训比例。要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坚持储备式与订单式培训相结合、课堂授课与基地见习实践相结合、群体性培训与导师结对指导相结合,提高创业就业成功率。二要加大岗位扶持。提供就业岗位、拓展就业渠道,是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关键环节。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与劳动、人事等部门的合作联动,继续开展就业援助、“春风送岗位”、“妇女就业促进月”等活动,举办妇女就业专场招聘会、岗位推介洽谈会,开辟女性劳务市场,为妇女就业牵线搭桥。积极争取政府公益岗位,帮助安置就业困难妇女。充分发挥“大姐”家政服务机构作用,大力开发以家政服务为重点的社区服务岗位,帮助下岗失业、进城务工妇女,特别是大龄妇女实现就业。三要加大资金扶持。资金是制约妇女创业发展的瓶颈。目前,市、县政府设立了专项资金,出台了贷款贴息政策,大力扶持创业就业。市、区妇联与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开展了小额信贷工作,对带动作用发挥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急需资金扶持的创业妇女,实行小额贷款担保、贴息。妇联组织负责项目考察、推荐、申报工作;劳动、财政、金融部门负责项目审核、信用评价、资金发放等工作。刚才,区劳动、区妇联与创业妇女签订了小额担保贷款协议。这种形式很好,下一步要将贷款对象逐步向农村妇女、女大学生、城镇失业妇女扩展,不断扩大贷款规模,提高妇女受益率。

      三、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努力形成推进妇女创业就业的强大合力

      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纳入议程,强化措施,抓好落实,不断加大工作推动力度。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从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纳入创业就业工作总体规划和政府就业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服务到位。要树立社会性别意识,在研究制定创业就业政策时,对妇女给予更多关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各种因性别歧视导致就业机会不均等的社会现象,依法维护妇女在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工资收入等方面的权益。各级就业工作联席会议要定期听取妇女创业就业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扎实开展。

      二要加强社会统筹。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善政策,通力协作,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各级妇联要加大协调力度,与劳动、人事、农业、工商、金融等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出台政策、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开展活动,主动争取、挖掘、利用、共享各种社会资源,使一切有利于妇女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场所、培训、资金等各方面资源都能向妇女开放,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形成推动妇女创业就业的强大合力。最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提高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政策覆盖面由城镇妇女拓展至农村妇女,实行财政贴息政策,对妇联组织推荐的借款人,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督促经办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尽快办理担保和贷款发放手续。经办担保机构原则上不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我们也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积极探讨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措施和政策,推动我市妇女就业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财政、劳动部门要对妇联评选的巾帼创业基地给予倾斜政策,尽可能地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一些实实在在的支持,进一步优化妇女创业就业环境。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形势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就业政策宣讲活动,扩大社会知晓面,引导广大妇女强化创业意识,增强创业信心。要加强妇女创业就业信息宣传,大力推介妇女创业就业项目,推动形成“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全民创业”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加强妇女创业典型宣传,选树一批女大学生创业、返乡创业、下岗创业等妇女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她们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激励妇女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积极投身创业就业实践。要加强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宣传,推广有关方面支持妇女创业就业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总结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学习借鉴其它地市的先进经验,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实现更大的发展。

      同志们,今年创业就业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力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滨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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