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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杨蜜、李凯述家庭为山东省五好家庭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30 12:04:39 作者:
按照《山东省妇联关于做好山东省五好家庭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鲁妇通字〔2021〕6号)要求,经过资格审核、推荐初评,初步确定拟推荐杨蜜、李凯述家庭为山东省五好家庭。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162118
通信地址:滨州市渤海十五路689号301室(滨州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滨州市妇联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