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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第二届寻找“最受妇女儿童欢迎的社会服务项目”活动开始啦~
发布日期:2022-03-31 15:11:22    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特别是妇联改革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妇联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妇联系统改革方案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促进女性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寻找“最受妇女儿童欢迎的社会服务项目”活动。

一、寻找范围及要求

(一)寻找范围

本次寻找活动主要面向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社会组织开展的社会服务项目,服务地域范围在滨州市内。

1.妇女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妇女素质提升、就业创业、权益维护等社会服务项目。

2.儿童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儿童健康身心塑造、儿童安全自护教育、留守儿童关爱、儿童权益维护等社会服务项目。

3.家庭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建设、家庭教育、婚姻家庭辅导、家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社会服务项目,特别是服务困境家庭、中小学生家庭、失独家庭、困难退役军人家庭等家庭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项目要求

1.聚焦妇女儿童需求。目标明确、专业性强,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实施 1 年及以上且正在实施过程中的项目,实施 3 年及以上的成熟项目优先。尚未开展、即将开展及开展不满 1 年的项目不参加此次活动。

2.社会影响力大。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能够得到服务对象、妇联组织或其他业务指导单位的认可,社会反响好,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3.项目可推广。项目经实践证明可发挥示范作用,具有可推广性。由县级及以上妇联指导、参与策划或合作实施,在“妇女之家”“妇女儿童家园”“妇女微家”等妇联组织阵地开展 的项目优先推荐。

已入选首届山东省、滨州市“最受妇女儿童欢迎的社会服务项目”的不重复推荐。

(三)项目实施主体要求

1.在民政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2021 年度按规定年报、服务妇女儿童家庭的各类社会组织。

2.具备专业团队,成员相对稳定,具备专业资质,分工明确,团队成员原则上在15 人及以上。

3.具有较完善的组织系统、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4.依法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服务事项,无违法违规失

信惩戒记录,社会信誉良好。社会组织评估 3A 级及以上等级或经认定列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的社会组织项目优先。

二、实施步骤

2022年 4月,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开展集中寻找活动。

1.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 4月1日—6日)。市妇联在滨州妇女网、“滨州妇联”双微发布活动通知。各级妇联结合本地实际,研究部署寻找“最受妇女儿童欢迎的社会服务项目”活动的具体方案措施,吸引社会组织和妇女群众广泛参与,掀起寻找热潮,为群众推荐、社会组织自荐奠定良好基础。

2.寻找推荐阶段(2022年 4月6日—20日)。各级妇联动员社会组织和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到寻找活动中,自荐或推荐身边的“最受妇女儿童欢迎的社会服务项目”。各县(市、区)妇联严格把握条件,在群众推荐、社会组织自荐基础上,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 提出本地拟推荐的候选项目名单,并进行排序,报市妇联办公室。各县(市、区)原则上推荐 3-5 个候选服务项目,确有服务质效特别突出的,可适当增加推荐数量。县(市、区)妇联要积极选树命名本级“最受妇女儿童欢迎的社会服务项目”。

3.评审阶段(2022年 4月21日—25日)。市妇联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差额评选,确定入选项目,在滨州妇女网、“滨州妇联”双微进行公示。

4.命名推介阶段(2022年 5月)。揭晓命名第二届滨州市“最受妇女儿童欢迎的社会服务项目”。入选项目择优在滨州妇女网、“滨州妇联”双微等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推介,择优推荐参加省妇联相关领域的评选活动。

各县(市、区)妇联要指导申报项目的女性社会组织,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见附件),并在 2022 年 4 月 20 日前,以县(市、区)妇联为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寄送至市妇联办公室,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宋 萍 王智勇

联系电话:3162118 3162156

电子邮箱:bzflbgs@163.com

通讯地址: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五路689号

滨州市第二届寻找“最受妇女儿童欢迎的社会服务项目” 申报材料(附件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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