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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 2024 年4 月3 日至7 月10 日,对市妇联党组及所属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开展巡察。
一、巡察内容 按照“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紧扣市妇联党组职能责任,重点检查以下方面情况。
(一)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 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职能责任的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重点关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 要讲话精神、切实联系服务群众、坚持和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全面领导情况,深入推进群团强“三性”、去“四化”改革情况,团结党外干部群众,有力领导或指导下级群团组织情况等。
(二)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自律的情况。重点关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传导、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作风建设相关情况,树牢“以群众为本”的理念,服务群众、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情况。
(三)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重点关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工作等相关情况。
(四)检查落实巡视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 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重点关注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二、反映渠道
(一)巡察组电子信箱
登陆滨州市纪委监委网站,点击“巡察举报专栏”,进入巡察举报页面后,按照提示填写即可。
(二)邮政信箱
滨州市邮政 69 号信箱(请注明市委第四巡察组收)。
(三)巡察组信箱
在市妇联设置 1 个信箱,设在:市人防办公楼北门对过。
(四)受理信访二维码
市委第四巡察组
(五)巡察组联系电话
18554361794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 至 18:0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滨州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市妇联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委管理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等,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与巡察工 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巡察组受理信访统一截止时间为 2024 年7 月5 日。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根据巡察受理范围,按照以上反映渠道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感谢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4 年4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