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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妇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4-04-08 14:33:14    作者: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43,市委第巡察组巡察市妇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巡察组组长安敬涛主持召开与市妇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安敬涛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于燕表态发言

市妇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委第巡察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市妇联其他市管干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下一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所属副县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近5年退出领导岗位的老同志,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及服务对象代表,其他在职在编人员列席会议。

  安敬涛指出,党的二十大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战略高度对巡视工作作出新部署,强调要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市妇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市委部署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营造良好监督氛围,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安敬涛强调,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职能责任的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自律的情况;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检查落实巡视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为品质滨州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于燕表示市妇联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市委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强化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巡察组紧密配合,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

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市妇联工作3个半月左右,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75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8554361794(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可接收短信);寄信地址:滨州市邮政69号信箱,市委第巡察组收;网上邮箱:登录市纪委监委网站巡察举报专栏,按照提示内容输入即可;设置了巡察组信箱(11号信箱位于市人防办公楼北门对过)和码上监督二维码。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妇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信访事项。对其他党员干部的举报反映,将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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