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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妇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2-05-23 09:07:04    作者:admin
为全面推进市妇联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共滨州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11]23号)要求,结合市妇联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对党的建设提出的要求,健全完善党务公开运行机制,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落实以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的党员各项民主权利,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营造党内民主环境,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转变作风,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妇联工作自身科学发展和服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基本原则:(一)坚持宜公开即公开。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凡是程序性、制度化的党务工作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及时公开。(二)实行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紧密结合,以党务公开带动和促进政务公开,在实践中总结,在创新中发展,不断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实效性。(三)坚持实事求是、及时便利。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要顺应群众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结合,公开形式要简捷明了,及时方便。(四)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化。逐步对党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基本程序、主要方式和反馈机制等形成制度,努力构建一个有利于广大党员参与政治生活的制度化通道,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建设。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组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主要包括:由党组讨论决定的全年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及进展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班子成员分工及工作职责;党组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纠问题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
     3、干部人事情况。主要包括:妇联后备干部选拔推荐情况;干部任用情况(竞争上岗、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干部任免);干部职工管理情况(录用、考核、奖惩、培训)。
     4、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以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支部党员党费按期交纳情况;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情况。
     5、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学习培训情况;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学习情况;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违规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等。
     7、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方法、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的方法。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本单位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定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公开的形式。针对党务公开的不同内容,确定公开的范围。适宜对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员活动室、党内有关会议等方式公开。适宜对本单位人员公开的,可通过电子屏、下发文件等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妇女网站、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的程序。公开的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并对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由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审核归纳整理,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开。对于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等党内重大问题,要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有的事项可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仅限于党内公开,或按规定仅在党内特定范围公开。对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席倪丽君任组长,调研员朱秀芝、副主席王新颜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主任王薇、组织部部长王利艳、宣传部杨远然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新颜兼任。
五、制度保障
为进一步促进妇联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推进决策民主化、党务公开化、监督全程化,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妇联党务公开工作实行以下制度。一是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办公室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及时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二是实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聘请一定数量的党员代表、离退休老干部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确保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三是实行意见收集反馈制度。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对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反馈,对署名意见,要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本人。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会同纪检组制定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推动工作不力,群众意见较大,该公开的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侵犯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要认真查处。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6月30日前)。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联络员,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觉悟,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制定方案阶段(2011年7月30日前)。研究制定市妇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公开内容、方式、程序、时限做出具体安排,并报市纪委派驻纪检六组进行审核、批复,报市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1日至9月30日)。将实施方案、公开内容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实施公开。工作中,要将制度建设情况、收集意见建议及处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妇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妇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有组织机构、有公开制度、有公开载体、有实际成效、有公开档案的“五有”要求,加强对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经常性调度和督促检查。
(四)完善提高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建立市妇联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按照规范公开档案、公开制度成果、建设三个工程的要求,将党务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机制性的工作抓实抓好。
 
                       滨州市妇联党组
                       201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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