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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度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3-04-12 16:43:04    作者:
 

2012年度,我单位在市妇联的领导下,在省妇儿工委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营造声势,为妇女儿童创造优良生存环境。一年来,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努力把优化妇女儿童生存环境贯穿于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全过程。(一)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52日召开了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传达会议精神,表彰了“两纲”实施期间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对“十二五”时期妇女儿童工作做出部署。(二)积极推动“两个规划”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把妇女儿童规划的相关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各部门职责,为我市妇女儿童生存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及时调整市妇儿工委组成人员,为工作的延续提供了保障。(三)扩大宣传,营造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开展了“两个规划”宣传月活动;在市、县(区)党校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课程纳入主体班次教学计划,进一步做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提高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广大领导干部中的知晓率,使之成为成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

二、立足实际,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市妇儿办立足服务妇女,心系妇女儿童,实施“关爱工程”,着力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逐步形成全市共同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社会格局,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一)确定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项目七项(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高女性参政议政水平、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提升妇女儿童素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落实妇女儿童民生项目、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申请纳入市人大、市政协执法检查视察的内容,加大项目落实的力度。(二)积极行动,不断加大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力度:市妇联牵头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全市已投入整治资金过1亿元,村容村貌显著改观,农村妇女儿童生活生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成立“爱心驿站”,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救助贫困儿童、关爱留守儿童等帮扶活动;对12338妇女维权热线进行升级,升级后在全省率先实现法律热线全覆盖,延伸到全市91个乡镇办,并可直接连接到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室、法律援助中心等社会化维权机构,为广大妇女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争取“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30万余元,救助贫困患两癌贫困妇女30名;为沾化县争取价值10余万元的“母亲健康快车”1部。

三、对《条列》及《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12年,我单位未发生变更事项。

四、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2012年,我单位已按照相关要求,对2011年度年检进行了信息公开。

五、取得的主要效益:救治“两癌”贫困妇女30名,争取救助金30万元和“母亲健康快车”1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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