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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弥漫农家院
宁治春家庭现住邹平县临池镇古城村,组建于1983年,户主宁治春,山东青年作家协会会员,滨州市作协会员,滨州市诗词学会会员。妻子刘秀芳,家庭妇女,长女宁然,打工为生,次女宁斯,大学毕业,现为西王集团科员。该家庭几十年如一日,每年坚持买书不辍,并先后订阅《人民文学》《中国作家》《收获》《十月》《当代》《小说月报》《小说选刊》《中篇小说选刊》《文学报》《南方周末》《读书》《读者》《书城》《随笔》《美文》等十几种报刊,现有各种藏书1万余册。家庭成员坚持读书,以读书为乐,通过读书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其中户主宁治春在地方文化研究和文学创作方面取得以下诸多成绩:1、主编并担任主笔的《古城志》(约35万字)于2011年4月出版,获滨州市社科优秀奖。2、搜集、挖掘、整理大量优秀历史文化资料,负责整理的临池镇古城村非遗资料《古城竹马》被评为滨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3、2010年春,应聘至县文体局,担任《邹平历史文化丛书》编委、策划及编审。主编《邹平民间歌谣》(与宋海蓉联合主编)、《邹平历史人物》(与王忠修、王海波共同主编)等书,其中《邹平民间歌谣》获滨州市人文二等奖;并担任《陈仲子研究资料集》《邹平名门望族》副主编。4、先后在《青春阅读》《中国文学》《东方散文》《南方周末》《酒世界》《知音》《八小时以外》《北京晚报》等杂志、报纸发表中短篇小说、散文、纪实文学等作品约80万字;出版个人作品集《所谓诗歌》《所谓小说》《所谓散文》《所谓纪实》四卷本,其中《所谓纪实》获得邹平县第二届范公文化奖文学二等奖。5、执笔并主编(与景在龙共同主编)的《邹平三字歌》由山东友谊出版社出版。宁治春由于在乡村文化研究和文学创作方面取得的成就,于2012年被评为邹平县“乡村之星”,2013年被评为滨州市“乡村之星”。家庭成员刘秀芳通过阅读养殖、蔬菜种植类书籍,学到了养鸡养兔和种菜知识,为发展庭院经济奠定了基础。女儿宁斯在校学习期间,通过广泛阅读课外读物,扩大了自己的知识面,写作水平也得到大幅度提高,曾于2008年“第五届语文世界杯全国师生同台作文大赛中荣获高中组一等奖”,“滨州市语文报杯中学生作文大赛三等奖”。
该家庭居处农村,周围附近没有公共图书室,周围群众想读书而无处可借,无书可读。自该家庭买书藏书开始,为村民读书提供了条件,许多县内外从事地方历史文化研究工作的专家学者也经常登门借书,或查询有关资料。在该家庭的影响和带动下,不少朋友也纷纷热衷于买书、藏书、读书,形成了有好书相互推荐、互通有无、交流读书心得等良好氛围。
该家庭曾先后获得邹平县“十佳藏书、读书、著书家庭”、临池镇“十大学习型家庭”;2013年获得山东省首届“齐鲁书香之家”称号,2014年被选为全国首届“书香之家”,同年被评为邹平县“最美家庭标兵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