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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点赞家教”随手拍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30 15:24:06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儿童工作部、家庭教育研究(学)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妇联十一届二次执委会关于深化“好妈好爸好家教”宣传展示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决定在“六一”期间,共同开展“点赞家教”随手拍征集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播科学家教弘扬家庭美德   

二、活动目的和内容

通过向家长儿童征集反映自己家庭或身边家教小故事随手拍微视频的形式,帮助儿童从生活点滴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倡导和培育优良家风家教,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

参与者可用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拍摄家长用心教子的感人瞬间,或亲子互动的有趣片段,或体现教子心得和感悟的画面情节,可自拍也可拍他人。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9月

四、活动办法

(一)参与方式

参与者通过微信、微博、邮箱、线下提交等方式将作品于2015年7月30日之前发送到指定平台。

   1、微信:关注或扫一扫活动微信公众号“好妈好爸好孩子”,将作品上传至微信平台。

2、微博:登录新浪微博平台,进入“点赞家教随手拍”微活动专题页面,直接发布微博 #点赞家教随手拍#加上若干描述文字,晒出自己的作品。或关注活动新浪官方微博“全国网上家长学校”,将作品通过私信发送。

3、邮箱:将作品发送至活动官方邮箱qgjzwx@163.com

4、线下提交:可将作品复制到光盘,将光盘邮寄至活动办公室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100号华腾商务楼520室全国网上家长学校,邮编100006。

(二)作品须知

1、请附100字以内文字说明,包括参与者姓名及联系方式,拍摄地点、时间和视频内容简述。

2、作品画面要清晰,视频长度控制在3分钟内,可以是8秒微视(仅限微信发送),也可以是短视频(2分钟为宜)。

3、要求作品必须为原创,真实捕捉,表达自然。

4、主办方拥有所征集视频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和后期技术处理权,使用方式包括制作光盘、展览、宣传等。视频内容所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与者本人负责。

   (三)点赞评选

    经主办单位及相关专家初审后选出60部作品,将在全国网上家长学校(www.haomahaoba. com) 专题页面、好妈好爸好孩子微信公众号、优酷视频网站上进行展示。网友将在2015年8月1日至15日通过活动微平台和优酷视频网站对参与者的作品进行点赞评选。

(四)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微达人奖。主办方根据视频作品的点赞量,并结合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奖项结果,并于9月正式公布。部分优秀获奖作品将在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好妈好爸好孩子”等微信平台集中展播。

五、活动要求

    1、请各省区市妇联儿童工作部将此项活动作为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活动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依托儿童活动中心、网上家长学校、儿童快乐家园等阵地,广泛动员,组织家长儿童积极参与。

2、为适应年轻父母阅读习惯,满足新时期广大家长对家庭教育的新需求,去年11月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推出了“好妈好爸好孩子”微信公众号,探索运用新兴媒体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目前已取得良好效果。各地妇联要进一步动员广大家长儿童关注该微信公众号,将其作为获取家庭教育科学知识的有效渠道;也可通过该微信公众号开展儿童工作宣传。此次点赞家教随手拍征集展示活动将充分利用“好妈好爸好孩子”微信公众号,将其作为征集作品的渠道之一。各地妇联所属家庭教育微信公众号、家校通、家教通APP等新媒体平台要积极发布活动信息,链接活动专题页面。与全国网上家长学校链接的50多个省市网校网站要设立活动窗口进行链接并参与活动组织发动工作,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3、各地要及时将活动开展的相关信息、典型事例等进行汇总上报,以便更好地进行宣传报道。

 

联系人:李  舒   王培培

电   话:(010)65103248  65260694  13520726145

传   真:(010)65260694

电子邮箱:qgjzwx@163.com

 

 

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         中国家庭教育学会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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